这不,广东深圳一男子在公司年会上抽到365天带薪休假,一下子走红网络,让人羡慕不已,这种奖项实在太给力了,可以说完全实现了假期自由,半夜睡觉想起来,都会在梦中笑醒,太得劲了!
4月9日,在广东深圳,某公司已经3年没有召开年会了,为了缓解员工们的工作压力,公司老板在大会上设置了一个超级大奖,即“带薪休假365天”。
听到这条消息之后,整个公司都沸腾了,虽然只有一个名额,但员工们都希望自己是那一个天选之子。每人只抽一次,这个大奖被该公司的的一个年轻小伙获得,据了解这名中奖员工还是公司的管理层人员。中奖员工表示,因为自己的工作岗位需要经常出差,后续会跟老板商量是休假还是折现。
网友表示,“这心情就跟彩票中500万似得,太刺激了”、“中奖了也不敢休啊,回来自己的管理岗位就没有了,还是折现的好”、“希望老板能说到做到!”
带薪休假,顾名思义就是拿着正常的工资放假回家休息,一般来说,劳动者在连续工作一年以上,就可以在所在单位获得一定时间的带休年假。那么从法律上讲,对于带薪休假的工资水平应当如何决定呢?
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,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,享受带薪年休假(以下简称年休假)。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。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。
在正常情况下,对于带薪休假的工资收入水平应当与正常工作期间的收入相同,但是在本次事件中的“带薪休假”明显不是法定的,是公司用来奖励员工的机制,对于带薪休假的工资收入水平应当由公司决定。
笔者认为,公司承诺的带薪休假365天的工资收入水平也应当与正常的工资收入相同,如果不相同则不能称之为带薪休假,如果仅发放底薪,那岂不是成了“带底薪休假”,希望公司老板能说到做到。
否则,这种奖励机制不仅不能成为激励员工的手段,反而引人诟病,引起员工的反感,进而对工作的消极。你认为带薪休假的工资收入水平应当是哪一种?获得如此大奖的你会带薪休假,还是折现上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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